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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道理雖然知道,
不過這輩子讓我對此有深刻體驗的事,
似乎並不多。
從小家裡從不曾虧待了我,
長大了日子還是過得挺不錯,
工作不錯、薪水OK,沒什麼大煩惱,
只要是我真正想要的事,似乎都不會離我的期望太遠。
雖然也碰過討厭的老闆、不堪的失戀,
不過,都過去了,
讓人很生氣、很難過,可是並不會無法釋懷。
只有這次,
因為我確定這就是我想找的那個人,
因為我確定我很愛很愛他,
所以我沒辦法就這樣讓他過去,
所以我死也不放手。
第一次這麼努力放下身段,努力開朗堅強,
因為哭哭啼啼沒有辦法挽回一個人的心,
我只好讓自己抱著希望走下去。
可是這真的很辛苦,
因為倚靠著的希望如此脆弱,
隨時都要擔心下一刻就被判了死刑。
很難不試著探點口風,但每次忍不住這麼做,
最後總是氣氛不佳地收場...
可是我只能繼續下去,
反正,根據「喜歡得多的人是輸家」的定律,
我已經輸得一敗塗地了,
既然已經沒有任何的籌碼可輸,
我只好死皮賴臉地等著,看有沒有鹹魚翻身的一天。
再怎麼努力,還是有沒辦法克服的事;
再怎麼用盡全心全意地喜歡,
再怎樣擁有滿腔難以言喻的愛意,
還是沒辦法讓對方也同樣地喜歡自己;
此刻,我才開始體會到這種深刻的無奈。
不過,截至目前為止,
我還努力地、無可救藥地相信著「真愛能克服一切」,
我會努力不讓無奈打敗我,
希望真的能撐到有好結果。
(小小抱怨:這麼死心蹋地又積極樂觀(?)的好女生上哪找嘛!
到時候真的心灰意冷地跑掉了,就不要後悔!哼哼哼~~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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